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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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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练习以外,就是和他在一起的时间最长。

因此,金胜昔和李秀赫也是认识的。彼此之间虽然都比不上和权至龙的关系,但是单论他俩,关系也是比较亲近的。

至少聚会时经常会见到,哪怕只剩下他们俩,也能自然地聊天。

因为李秀赫是第一个来的,外面也还比较晒,所以权妈妈就让他先在客厅坐。

接过权妈妈倒的水就听到楼梯上有脚步声,李秀赫转头看去,没看到寿星,倒是看到了从楼上下来的金胜昔。

“秀赫欧巴!”金胜昔笑着和李秀赫打招呼。

“是胜昔啊~”李秀赫站起来,笑着说,“真的是很久没见了呢!”

看到金胜昔,李秀赫其实并不意外。

即使听权至龙说她现在越来越忙,即使去年春节她也忙到没时间回首尔,可是李秀赫就是觉得今天这样的场合她一定会在。

“呐~”金胜昔快步走过来,“上次至龙的演唱会,秀赫欧巴你有工作没能去,所以也没见到来着。”

“马甲~”李秀赫见金胜昔和他一起站着,抬头看着他说话的可爱模样,笑着说,“先坐吧。”

“胜昔最近还顺利吗?很忙吧,春节的时候也没时间回来。”

“呐~往后都会比较忙一些,但是应该不会再有春节都回不来的情况了。”

长大后,身边的朋友总是各自忙碌着,能见面的时间只剩下春节前后的那一段时间。

所以去年春节没能回来,不管是手机上还是线下面对面,都收到了很多惋惜的信号。

“哦~快看这个。”李秀赫指着自己胸前的位置,“很实用来着,不仅写字很丝滑流畅,平时还可以当做装饰品。”

金胜昔这才看到从李秀赫白色休闲短袖衬衫胸前口袋露出的绿色笔夹,一支百利金的钢笔,是今年金胜昔送给李秀赫的生日礼物。

“金甲哟?”看到自己送的礼物真的有用,金胜昔也很开心,“能用得上就最好了,当时逛街的时候看到就觉得很适合送给欧巴,因为欧巴开始拍戏了不是吗,想着应该会需要一支好用的笔。”

“非常非常地好用,前辈们有时候借用,也都说非常好用。”

“看来我还是比较会挑选东西的。”得到肯定,金胜昔得意地晃晃脑袋。

李秀赫还没来得及回答,楼梯上就传来权至龙的声音,“很会挑什么?”

心情很好的权至龙蹦蹦跳跳,三两步就从楼梯上来到客厅,在金胜昔身边坐下。

“在说胜昔送给我的钢笔,真的很好写。”

“那肯定的,wuli闪闪是最会送礼物的人。”

“呐~每次胜昔送的礼物都实用又好看。”李秀赫说这话,注意力却落在了权至龙卷起的衬衫袖子上,“你这是在做什么?”

权至龙顺着李秀赫的视线落在自己的衣袖上,伸到他面前晃了晃,“好看吗?”

“好看是好看,但是……”李秀赫不理解,“为什么袖子都挽起来了还要戴个袖口?而且这也不是正装啊!”

权至龙将衬衫的袖子挽起,留出袖口的位置,用袖扣将挽起的衣袖固定在手肘位置,虽然不符合袖扣的佩戴场合,但是这样的穿搭方式出现在他身上,却又合理地好看。

“好看就可以啊,是不是正装什么的无所谓。”权至龙满意地看着自己的袖口,还不忘伸到金胜昔面前让她看。

金胜昔帮忙将因为反复动作而有些乱掉的衣袖整理好,拍了拍权至龙的胳膊,“非常有sense ,不愧是wuligdxi 。”

李秀赫在一边看着两人的互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所以你小子是在炫耀胜昔送给你的生日礼物吗?”

“嗯!”权至龙理直气壮,还有小心思终于被发现的愉悦,“好看吧?是舷窗设计哦,舷窗是可以打开的,里面可以换不同的图案哦~”

“好看好看,胜昔的眼光是完全值得信赖的。”只是看到好友脸上的得意,李秀赫突然间不想他太得意,“就像胜昔送我的钢笔,也很好用来着,每个见过的人都说很有个性,用过的人都说好用。”

说完还不忘挺了挺左胸。

权至龙瞬间注意到了李秀赫胸前的绿色笔夹,无语地撇了撇嘴,又毫不在意地说:“阿拉~我知道,闪闪先寄给我,让我拿给你的,我能不知道它好看吗?”

李秀赫:“……是啊,gdxi能成为这样好看又实用的礼物的邮递员,应该也很开心吧?”

“呀!李秀赫,今天我是寿星,我最大啊!”

……

金胜昔支着下巴,在一边看着这两个已经在各自领域绽放异彩的男人像青春期的叛逆少年一样斗着嘴,笑了出来。

哎古,男人至死是少年啊!

东咏裴和姜大升一进到客厅,就看到这副场面。

两个帅气的男人吵得唾沫横飞,一个漂亮的女孩子坐在一边好整以暇地看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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